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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你到底要干啥啊!

  “林律师,我不得不再强调一遍。”

  徐德表情严肃,眼神认真,他就开口,低沉道:

  “违法犯罪之事...我从来不做!”

  林月柳眉一挑,叉腰疑惑询问:

  “所以...你不偷孩子了?”

  话语落下的刹那,徐德立马出声反驳,他不满道:

  “怎么可能?孩子肯定得偷,别说偷了。”

  “逼急眼我还抢呢!”

  说着,徐德转身走回接待室,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看着对方又道:

  “还有,你为什么觉得偷孩子会违法呢?”

  这还用解释?难道这不是常识吗!?

  林月内心不断吐槽,却还是收敛起情绪。

  她落座在徐德对面,稍稍梳理思绪,旋即缓缓道:

  “东国没有‘偷孩子罪’这一法例,而是定两个罪,分别为【刑法第240条‘拐卖儿童罪’】、【刑法第262条‘拐骗儿童罪’】”

  “此两条均与偷孩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,且还会重罚!”

  “而你的行为,完全构成这两条罪责。”

  她所说确实如此。

  不过......

  “你说的对,但......”

  闻言,徐德先是点头,再便是温和笑了笑,顺势开口道:

  “【拐卖儿童罪】的主观定罪核心是什么?”

  说着,不等对方回答,他直接将答案吐出。

  “是故意+获利!”

  也就是主观故意,且还是为了钱财,只要这两种因素同时存在,那你的行为便会被判为【拐卖儿童罪】!

  徐德偷孩子不为钱,所以理论上无法构成此罪。

  “可即便如此,那也涉及到刑法第262条,【拐骗儿童罪】!”

  林月摇摇头,语气很是坚决。

  确实,对方不存在卖孩子获利的情况,可却一个故意控制、带走!

  完全符合此条罪名。

  “林律师专业性还挺强。”

  徐德并不否认,点点头表示认同。

  但紧接着话锋突然一转。

  “不过......”

  “你所说,是刑法上所谓的主观。”

  “那客观呢?请问......”

  “刑法原文中,针对构成这一罪责的客观定义是什么?”

  林月一顿,极高的法学素养令她脑海中瞬间浮出原文,下意识脱口而出道:

  “第262条,原文明确客观定义: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,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。”

  和利益沾边是拐卖,不沾边便是拐骗。

  徐德口中的偷孩子...简直就是在按照违法犯罪的客观定义来行事。

  但是!

  就在林月话语落下的刹那。

  “林律师,你也说了。”

  “客观上,拐骗孩子脱离家庭或监护人构成拐骗,但......”

  徐德的声音无缝衔接响起,那双眸子忽的变得锐利,道:

  “李有财刘翠,是孩子的监护人吗!?”

  “自.....”

  林月刚想点头,但恍惚间忽的一顿,好似意识到什么整个人一滞。

  看到她这副样子,徐德缓缓道:

  “不是!”

  “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7条(监护权核心法条)来看。”

  “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!”

  “而近亲属李有财刘翠,只不过是监护权的第一顺位人员,注意,是‘顺位’!”

  换句话说。

  孩子的父母全死完,他们才可以争取孩子的监护权,有了监护权才能想留下孩子。

  但问题在于......

  死的人只有李二牛一个,王梅可还活着!

  所以,监护权现在有且只有一人持有。

  “那便是委托人王梅!”

  徐德语速极快,斩金截铁般坚定开口,他继续开口。

  “林律师,现在再回看刑法里客观构成拐骗罪的定义,您还觉得...我违法吗?”

  此话一出。

  林月顿时愣了,她大脑此时开始不断运转,陷入头脑风暴。

  客观的犯罪定义是:使孩子脱离家庭/监护人,而原告却不是监护人。

  最关键的是......

  “林律师,你别忘了,抚养权一案是打完了的。”

  “王梅胜诉!”

  徐德忽的低眸,他身体前倾,看着对方沉声道:

  “换句话说......”

  “李有财既没有抚养权利,更不是监护之人。”

  “在法例上,对方将孩子据为己有本身便是违法行为!”

  骤然间。

  这番话在林月脑海炸开,她瞳孔微缩。

  对方说的好像...确实...似乎...是对的!

  既没抚养权,也没监护权,在法律眼中,李有才对于孩子就是个外人。

  而现在,一个‘外人’,却将孩子强行留在身边...这只是想想就觉得不对。

  良久。

  她才回过神来,犹豫的开口回道:

  “可...可前面还有个‘脱离家庭’,李有财血缘上的近亲属身份是实打实的......”

  纵使对方没权利,但法律很难不考虑血缘这层关系。

  徐德立马回道:

  “首先,我带走孩子无主观恶意。”

  “其次,李有财的家是家,难道我委托人王梅的家,就不算孩子的家!?”

  说着。

  徐德眼睛一瞪,他看着畏畏缩缩的林月,脸上满是恨铁不成钢,摇着头叹气道:

  “我只是将孩子,从一个没有抚养权,也不是监护人的‘住所’......”

  “带到另一个,有抚养权,有监护权的家里。”

  “从法例上,我没让他脱离家庭!”

  这一刻。

  林月愣在原地,脑海中所有的反驳话语如奶油般化开。

  常识告诉她违法了,但专业领域的知识告诉她......

  合法!

  “这不叫拐骗,这叫行使监护权。”

  徐德脸上露出笑容,他坐在沙发上,双手交叉放在桌上,上身微微前倾。

  他沉吟道:

  “你知道的。”

  “没人比我更懂违法!”

  尽管看起来有些猖狂,听起来也令人震惊,但任谁来了,也只能看着干瞪眼!

  想通这一点后。

  林月只觉得自己整颗心都在颤栗,看向徐德的眼神中,早已被不可置信与震惊所填充。

  活了二十多年。

  见过法学大拿,听过专家讲座,毕业于全国高等名校,更是出自名师。

  可纵使有这般经历。

  她却还是头一次听到合法偷孩子的话!

  关键对方说的还不是假话!!!

  林月眼睛瞪大,薄唇微张,发出灵魂深处的疑问:

  “这...这对吗!?”

  “这哪不对了?”徐德道。

  “况且,孩子的抚养权案件早已判决,一审王梅胜诉,法院要求立即执行。”

  “可李有财两人却拖着迟迟不交人!”

  徐德却摆摆手,脸上很是不满,此时,他的语气中满是愤怒。

  “严格来说。”

  “咱们是善意合法偷孩子。”

  “他们才是恶意违法被偷!”

  一句话出来的瞬间。

  林月就好似灵魂感到了升华,她的大脑褶皱被对方捋的丝滑平整,冥冥之中有一扇全新大门在她面前敞开。

  原来,汉字还能这么排列吗.....

  这真是人能想出来的话!?

  看着她的表情。

  徐德脸上流露出宽慰的表情,只觉孺子可教也。

  “现在还觉得我构成犯罪吗?”他开口问道。

  林月嘴唇蠕动,却说不出半个‘不’字。

  犯罪?

  哪怕将这些东西搬上庭审,法官和检察官最多也就集体懵逼。

  谁来都挑不出半个违法的字来!

  “你......”

  林月看着徐德那张淡然自若的脸,她不知该说些什么,脸憋的有些涨红。

  良久,才吐出一句话。

  “所以...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偷孩子?”

  既然不违法,她反倒是开始忧心起眼下即将到来的一审庭审。

  林月扶着椅子,脸上流露出些许焦虑,她道:

  “要知道一审可就要来了。”

  “庭审前不把孩子偷回来,那一审...很悬。”

  刚才她在门口可十分清晰且不小心听到,法院已经发来《开庭传票》。

  庭审将于5天后11月10日开庭,徐德再不开展行动...怕是会输掉庭审。

  只不过。

  就在林月思考,对方是今天还是明天,又或是后天打对方一个出其不意的时候......

  “开庭前偷孩子?”

  只见徐德眉头一挑,露出疑惑的表情,他双手摊开道:

  “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开庭前偷了?”

  林月:?

  “你不开庭前偷,那等庭审闭庭,法院裁决都下来了,你还偷孩子做什么!?”

  林月脸上再次露出错愕。

  庭审就是双方博弈、得到结果的地点!

  偷孩子则是给自己增加结果胜利的筹码,你却要在得到结果后再偷...那这筹码还有什么用处!?

  “自然是用其他的东西代替。”

  徐德理所应当的回道。

  “你切记,孩子是我们用来拿捏原告李有财夫妇的筹码。”

  “这筹码无关庭审辩证!”

  “对付法官与检察官,咱们...得拿出点新花样。”

  林月愣愣的看着面前这有些陌生的男人。

  只见,徐德将公文包中一份自己书写的文件放在桌上。

  “你不会以为,这几天我都在忙刚才那三言两语就能描述的事情吧?”

  “这才是我一审要用的东西!”

  话罢。

  他手臂一伸,掌下这份文件被推到对方面前。

  林月带着好奇,将疑惑的眸子投到这文件上。

  可当他看清文件上的内容后,整个人顿时僵住。

  只见。

  这文件中赫然写着几行字......

  【一、关于被告人‘王强’为制止人贩子、保护民警安全出手防卫的行为,具有见义勇为性质,现就本案事实与法律适用,我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.....】

  【二、关于死者李二牛,因故意杀人未遂,致使自害死亡,与被告人无关,我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......】

  看着这些字。

  林月眼睛重大,她嘴巴张成一个‘o’形,大脑一片混乱呆滞。

  文字是有重量的。

  林月此时便清晰感受到了文字的重量。

  几行字就好似化成个一吨重的铁锤,狠狠敲在她的脑袋上!

  五天后就是庭审了,这玩意要真出现在庭审上,法官和检察官......

  很难说对方会不会拿皮带抽他们!

  “不是......”

  林月抬头看着徐德,眼中满是惊为天人,白皙的喉咙一滚,薄唇张开。

  下一秒,接待室内响起一阵崩溃的颤抖声音。

  “什么叫王强是自首的?”

  “什么又叫他在见义勇为,保护一个持枪的警察?”

  “你到底要干啥啊!”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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捞尸人
作者:纯洁滴小龙
类别:都市现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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