贫道要考大学
林默嚼着口香糖,朝着苏景川的方向走去。
商场的一楼人来人往,苏景川和那个女人正站在电梯口等电梯。
苏景川还在骂骂咧咧,脸上挂着不耐烦的表情,那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,嘴巴一张一合地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林默低着头,假装看手机,脚步不紧不慢。
快到跟前的时候,他稍微偏了一下方向,从苏景川和那个女人中间穿过去。
肩膀撞上了苏景川的胳膊,手肘碰了一下那个女人的包。
“哎!”苏景川被撞得往旁边歪了一下,皱着眉头喊了一声:“走路不长眼睛啊?”
林默停下来,转过身,微微低着头,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:“不好意思,没注意。”
苏景川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见他穿着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,手里拎着一袋消毒液,不像什么有来头的人,便哼了一声,不耐烦地摆了摆手:“下次看着点。”
“好的,对不起。”林默点了点头,拎着东西走了。
那个女人拉了拉苏景川的胳膊,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:“景川,你看你,在县城里谁不认识你?走路都有人给你让道。”
苏景川被她这么一夸,脸色好了一些,拍了拍她的手:“行了行了,走吧,电梯来了。”
两人进了电梯,门关上了。
林默则掏出手机,看了一眼时间,然后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。
此时的苏景川和那个女人上了车。
一辆黑色的奔驰,停在商场负一层。
苏景川拉开驾驶座的门,一屁股坐下去,忽然觉得屁股底下黏糊糊的,像是坐到了什么东西。
他皱了皱眉,伸手一摸,摸到一团黏糊糊的东西,手指被粘住了。
“什么东西?”他把手抽出来一看,手指上粘着白色的口香糖,拉出细细的丝。
苏景川的脸一下子绿了。
他低头看座椅,皮面上粘着一坨口香糖,已经被他坐扁了,黏糊糊的,怎么擦都擦不掉。
“妈的!”他骂了一句,抽出纸巾使劲擦,口香糖粘得更紧了,糊了一片。
那个女人从副驾驶探过头来,问他:“怎么了?”
“不知道哪个缺德的把口香糖吐在座位上了!”苏景川气得拍了方向盘一下。
那个女人伸手想帮他擦,手抬起来的时候,头发被什么东西扯住了。
她啊了一声,摸了摸头发,手指碰到一坨黏糊糊的东西。
她的头发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粘了一块口香糖,把好几缕头发粘在了一起,扯都扯不开。
“哎呀!我的头发!”女人的声音尖了起来,手忙脚乱地扯头发,越扯越乱,口香糖糊在发丝上,像一团白色的浆糊。
苏景川看着她的狼狈样子,烦躁地骂了一句:“行了行了,别扯了,去洗车店弄!”
“这怎么弄啊?我这头发刚做的!”女人的眼眶红了,声音里带着哭腔。
苏景川没理她,发动了引擎,车子猛地往后一倒,轮胎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。
而不远处的林默看着他们狼狈的一幕,倒是心满意足地离开。
他把嘴里嚼完了的口香糖用纸巾包好,扔进垃圾桶。
他自认为不是什么君子。
所以他知道对待苏景川这种人,也不打算当什么君子。
林默转身,沿着街边往回走。
脑子里想着刚才沈若薇红着眼眶从商场出来的样子。
一个女人带着孩子,前夫不闻不问,还带着新欢在她面前耀武扬威。
换了谁,心里都不好受。
林默叹了口气,把这些念头甩掉。
他帮不上什么忙,顶多就是在口香糖上做点文章。
走到老城区北门的时候,他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。
烤鸡。
他抬头看了一眼,发现自己竟然又不知不觉来到孙叔的烧鸡店。
孙德胜正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个铁夹子,往柜子里补货。
“孙叔。”林默走过去,喊了一声。
孙德胜抬起头,看到林默,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道:“小林!来来来,进来坐!”
他把铁夹子往柜子里一扔,推开旁边的小门,拉着林默往里走。
孙德胜拉过两把塑料凳子,自己先坐下来,从兜里摸出一包烟,抽出一根点上。
“坐,坐。”他吸了一口烟,吐出一团白雾,“叔正想找你呢。”
林默坐下来,看着他道:“怎么了?”
“小曼那个狗,好了没有?”孙德胜问这话的时候,眼神飘了一下,没看林默。
“好了,后腿能站起来了,走路还有点晃,但不用打针了,回家吃药就行。”林默回答着
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孙德胜点了点头,又吸了一口烟,把烟头掐灭在鞋底上,“小林,叔谢谢你啊,多少钱?叔转给你?”
“孙叔,钱就不用了,你之前给的那几只烧鸡,够了。”林默笑着说。
孙德胜瞪了他一眼,皱着眉头道:“那怎么行?烧鸡是烧鸡,看病是看病,你开诊所也要成本,不能让你白干。”
“真不用。”林默摆摆手,笑道:“您以前老给我加鸡腿,我现在帮您一个忙,应该的。”
孙德胜看着他,沉默了几秒,然后叹了口气,拍了拍林默的肩膀:“你这孩子,实在。”
林默笑了笑,没接话。
孙德胜又从兜里摸出一根烟,点上,吸了两口,忽然压低了声音:“小林,那个......小曼的事,你别跟别人说。”
林默看了他一眼,点点头:“孙叔放心,我嘴严。”
“我知道你嘴严。”孙德胜吸了一口烟,烟雾从鼻子里喷出来,“我就是......唉,跟你说实话吧,你婶那个人,你也知道,脾气大,管得严,要是被她知道小曼的事,这个家就散了。”
虽然孙德胜没有开口告诉林默,赵小曼就是他的情人,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。
他相信林默也不是傻子,男人之间的这点默契还是有的。
孙德胜又吸了几口烟,把烟头掐灭,站起来,走到棚子下面,从案板上拿起一只用油纸包好的烧鸡,递到林默手里。
“拿着,带回去吃。”
林默接过烧鸡,这次没说要给钱。
他知道孙叔的脾气,再推就显得生分了。
“孙叔,那我先走了,诊所还有事。”
“好,好。”孙德胜拍了拍他的肩膀,送他到门口,提醒道:“小林,以后有什么事,跟叔说,叔在县城这么多年,别的不说,人头还是熟的。”
林默点了点头,笑道:“好,谢谢孙叔。”
他拎着烧鸡走出了烧鸡店,沿着解放路往回走。
刚走到巷口,就看到诊所门口站着一个人。
沈若薇。
她换了一件浅灰色的针织开衫,头发披散着,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,正站在台阶上等他。
阳光照在她身上,影子拉得长长的。
“林医生。”沈若薇看到他,往前走了两步,“报名表填好了,你看看。”
林默接过信封,拆开看了一眼。
表格填得很工整,字迹清秀,每一栏都写得仔仔细细。
小禾的名字、出生日期、户籍地址,一行一行,清清楚楚。
“没问题。”林默把表格装回信封,收进抽屉里,“我明天给王主任送过去。”
沈若薇站在门口,没有要走的意思。
她的手捏着包带,指节微微泛白,嘴唇动了几下,像是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
林默看着她,问了一句:“若薇姐,你吃饭了吗?”
沈若薇摇了摇头:“还没。”
“我也没吃。”林默从台子上拿起那袋烧鸡,晃了晃,“老字号烧鸡店的烧鸡,一起?”
沈若薇犹豫了一下,便脸红地点了点头。
林默拉过两把椅子,在诊疗台旁边摆好,把烧鸡从油纸里拆出来,放在干净的台子上。
烧鸡还温着,皮烤得金黄酥脆,一撕开,热气冒出来,混着孜然和辣椒面的香味。
“来,吃鸡吧。”林默笑着递了一块鸡腿过去。
沈若薇一听,脸倒是红了几分,便点着头接过鸡腿吃了起来。
接下来的时间,两人也都聊着一些话题。
沈若薇偶尔还会被林默的幽默逗笑。
她忽然发现,和上一次在西餐厅吃饭不同。
上一次只是单纯的感谢,这一次在诊所里吃烧鸡,两人的关系更加近了一些。
这也让沈若薇开始期待,下一次能够一起吃些什么。!!!
读了《人在小县城,开局美妇跪求急诊》还想读:
贫道要考大学
人在美利坚,我在美国当神父
重生08,我被确诊为医学泰斗
1979黄金时代
我,枪神!
重生高考前99天
[都市现实]分类热门推荐
我,影帝!
1986:从厂二代开始
猎魔人忙不过来了
人在美利坚,斩杀线调查员什么鬼
火红年代,我为国家赚外汇
人在华娱,系统说是合欢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