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在美利坚,我在美国当神父
“可惜,太高了。”
大家都知道阿华口中的“可惜”。
他话音刚落,就听见有枪声。
没错!有人开抢了。
虽然知道可能子弹射不了那么高,但对于饿极了的人来说,也得尝试一下,万一打中了呢?
一般的枪支,射击高度就是几百米,很少能超过一千米的。
而大家现在看到的大雁,至少有一千米高。大雁最高能飞一万米,直接越过地球最高峰的珠穆朗玛峰。
或许是听到了枪声,大雁的飞行队列发生了一定的骚乱,但很快又恢复了。
“等等,好像有掉队的了。”叶冬生惊喜,又蹦又跳,像个小孩。
也不知是受到刚才枪声的惊吓,还是有些大雁真的累了,居然真的落在后面,而且高度在不停地下降。
更让大家喜不自胜的是,那些大雁的方向竟然是他们这边。
“快,我们到前面去。”叶秋生说道。
按照那飞行轨迹,说不定降落在前面的两三座山。要是能正好赶上,打三五只回去,那今晚和明天就不愁没有肉吃了。
大雁跟鸭子差不多,甚至比鸭子要大一号,普遍能达到8到10斤,最大的甚至在15斤以上。
要是能打到几只,确实够吃好几顿的了。
一行人飞奔而去,朝那一小群大雁要落下的山跑。
谁都没想到,今天还能碰到这种运气。
叶秋生除外,这都在神签的预料之内。今天进山,明面上是掏蜂蜜,其实就是进来打大雁的。
铁锅炖大雁,肯定好吃。
没多久,黄世权就受不了了,气喘吁吁,偏偏还不敢说歇一会,只能咬牙坚持,毕竟连叶盼娣这个女孩子都还没叫累呢!
作为城里人,他哪里试过这个跑法?
“世权,你累了就在后面慢慢走,我们先过去。”叶秋生往后喊道。
听到这话,黄世权松了口气,脚步慢下来。
叶秋生他们赶到的时候,就正好看到那一小群大雁落在前方几十米的位置。看来,这一小群是真的累了,落地后,有大雁直接趴在地上休息。
“嘘!别出声。”阿华将一根手指竖在嘴边。
叶秋生朝张建军伸手:“军哥,拿来。”
“什么?”
还装是吧?
叶秋生一把将他的枪夺过来。
拿来吧!你。
张建军讪讪一笑,他也知道自己的枪法有点烂。这要是开几枪都打不中,反而惊动了那些大雁,就太可惜、遗憾了。
“军哥,你还是在这看我和秋生哥打吧!”阿华也说道。
“行!你们去吧!”
叶秋生和阿华两人悄咪咪摸过去,在靠近十几米的时候,终于把枪口对准那些大雁。靠近才发现,这些大雁真挺大的。
这些大雁,应该是雁群里的老弱。
老雁好呀!
“我倒数三二一,你打左边的,我打右边的,能打几只算几只。”叶秋生低声跟阿华说道。
阿华点头:“好!”
此时,他的枪口已经对准备了其中一只,就等秋生哥的一声令下。
“3、2、1,开枪!”
话音一落,两人几乎同时开枪。
砰砰砰……
大雁乱成一团,刚落地,本就累,还遭到伏击,当场就有好几只大雁被打中。
叶秋生和阿华没有停下,枪声一直在响。
十多二十秒后,少数几只飞走,其他的都趴地上,时不时动一下,还没完全毙命,毕竟有些可能只是打中翅膀而已。
枪声一停,张建军他们冲了过来。
叶秋生和阿华收起枪,跟大家往大雁走去。
“快追那只,还想跑。”张建军喊道。
只见有一只大雁虽然飞不了,但疯狂跑。
叶冬生跟个小豹子似的,追了上去,没一会,就追上那只受伤的大雁,提着它的脖子就往回走。
被打中的大雁一共有12只。
这已经超出了张建军他们的预料。
此时,黄世权终于赶了过来。
“完了?打到几只?”他忍不住问道。
“一共12只,秋生,你和阿华的枪法真不赖,改天教教我。”张建军是真的羡慕呀!
之前他打只野鸡,把子弹打光,一枪未中,最后还是那只野鸡自己发鸡盲,一头撞进荆棘丛,才把自己困住,让他捡了个漏。
他刚才留意过,叶秋生打中7只,阿华打中5只。
论枪法,他们这群人中,叶秋生应该是最厉害的,然后就是阿华。
“这么多?豁!好大的大雁。”黄世权惊喜道。
他提起一只,感觉有8、9斤的样子。
“死的赶紧放血。”叶秋生喊道。
不赶紧放血,会影响肉质。那些只是受伤的,就先不管,活的肯定比死的强。
放血这种工作,向来都是阿华的强项,他手起刀落,手起刀落,那些不再挣扎的大雁脖子不停地喷血。
等血流光,叶冬生和叶石生立即将其装进麻袋去。
“秋生哥,这大雁是卖,还是留着吃?”阿华问道。
张建军提议:“要不,留着吃吧!”
12只,按照分配计划,他能分到一只。不管其他人,反正他的是留着的。
叶秋生也觉得没必要卖,现在不差钱。
“好!等回去之后,你们一人挑一只。”叶秋生说道。
他有6只,加上五妹叶盼娣那只,应该说是7只。
叶秋生打算送一只给生产队,一只让张建军帮忙带给他大伯张主任。
虽然他们这里不规定山里的猎物属于生产队,谁打到就是谁的,但叶秋生觉得自己还是得懂点人情世故。
至于公社的张主任,这关系不能放弃,说不定以后用得上呢!
“现在怎么办?回去吗?”叶冬生问。
阿华:“回去干嘛?还没掏蜂蜜呢!”
他们这次来不是为了蜂蜜的吗?
大雁只是也意外惊喜。
怎么能半途而废呢!
“距离蜂蜜的位置不远了,要不,冬生你和世权留在这看守这些大雁,我们几个人去就行。”叶秋生说道。
主要也是考虑到黄世权有些走不动,干脆让他留下来,省得拖后腿。
而且,叶冬生那手贱的性格,带他去掏蜂蜜,恐怕也不太妥当呀!所以最好是让他们两个留守大雁。
“好!”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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