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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招揽

  自打进了代州城,这扶危都的日子便骤然清闲了下来。

  史弘肇虽然是出了名的黑脸杀才,但也是个赏罚分明的。

  代州一战,沈冽带着新军阵斩王晖,这头功是实打实的。

  于是乎,这北门瓮城的驻防差事,便落到了扶危都头上。

  说是驻防,实则是休整。

  每日里除了例行巡哨,便是在城楼里晒太阳、修补甲胄。

  刘知远那边虽然拿下了代州,却也没了再往北进兵的意思。

  这太原王是个聪明人。

  称帝这只出头鸟,他当了。

  但真要去跟耶律德光的主力硬碰硬,去啃雁门关那块硬骨头,他还没那个兴致。

  更何况,如今这中原大势,乱得让人眼花缭乱。

  沈冽坐在瓮城的马道上,手里捧了一碗刚煮好的羊肉汤,听着几个从南边来的驿卒闲扯。

  “听说了没?相州那边闹起来了。”

  一个驿卒吸溜着面汤,“说是滏阳那个贼头梁晖,领着一帮人把相州给占了,已经给咱节....不对,给官家递了降表。”

  “那个梁晖?”

  旁边的杨廷插了一嘴,“不就是那个在山里打家劫舍的无赖吗?”

  “就是他。”

  驿卒放下碗,抹了抹嘴,“说起来也是好笑。前朝搞那个什么天威军,说是要练乡兵。结果钱收了,甲发了,练了一年多,发现这帮泥腿子除了吃饭啥也不会。后来干脆又把兵器铠甲全收了回去,还要每七户交一万钱,让这帮人回家种地。”

  “可这人心一旦野了,哪里还肯回去种地?”

  沈冽低头喝了一口汤,心里却跟明镜似的。

  这所谓天威军,本就是个笑话。

  把一群游手好闲的无赖子弟聚在一起,给了名分,又不给约束。

  等到解散了,这帮人既不愿意种地,手里又没了活路,自然是上山落草。

  但这烂账,如今却成了刘知远的助力。

  如今契丹人来了,这帮盗贼摇身一变,举旗归附大汉,前脚刘知远刚给了个名分,后脚梁晖就带着人把相州给打下来了。

  这等于是在契丹人的后腰上狠狠捅了一刀。

  再有晋州那边。

  刘知远派了个叫张晏洪的去宣旨,结果被留守的节度副使骆从朗给扣了。

  本来以为要坏事,结果当晚晋州大将药可俦就发动兵变,砍了骆从朗的脑袋,奉张晏洪做了留后。

  还有陕州的赵晖。

  这位更是个硬骨头,耶律德光派人送诏书封他做保义节度留后,他倒好,杀了使者,烧了诏书,硬是顶住了契丹派来的高谟翰的进攻。

  刚打赢守城战,归附大汉的表文就送到了太原。

  这一桩桩,一件件,都在告诉刘知远:别急,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

  刘知远在太原这一称帝,就像是推倒了第一块牌。

  紧接着,各地那些不想给契丹人当狗的汉人武装,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。

  这就是所谓的“天下苦辽久矣”。

  耶律德光虽然改穿了汉家衣冠,但他手底下那些契丹兵可没改性子。

  那是真把中原当牧场,把百姓当两脚羊。

  这火,不用刘知远煽,自己就会烧起来。

  他只需要坐在这个代州城里,看着契丹人在中原的统治四处漏风,然后等着那些果子自己掉进他的篮子里。

  既如此,史弘肇这支大军在代州按兵不动,也就合情合理了。

  “沈都虞候。”

  正琢磨间,城下传来一声呼喝。

  沈冽探头看去,只见一名武节都的亲兵正站在马道下,手里提着一坛酒。

  “史都部署有请。”

  沈冽放下碗,拍了拍手上的饼屑,起身整理了一下衣甲。

  该来的总会来。

  ······

  宴席设在原防御使府的偏厅,此刻正是一派酒肉飘香。

  虽说军中禁酒,但那是对底下大头兵的规矩。

  到了都指挥使这个级别,打赢了胜仗,若是还没几坛子好酒犒劳,那还不如回家抱孩子。

  厅内,十几位指挥使、都虞候正推杯换盏。

  见沈冽进来,原本喧闹的大帐安静了一瞬。

  “哟,沈都虞候来了!”

  先开口的是武节都的一位指挥使,姓张,平日里眼睛长在脑门上,此刻却是主动起身,端着酒碗晃了晃,“来来来,坐某家这儿!这一仗,都虞候可是露了大脸!”

  沈冽也不怯场,拱了拱手,便在那空位上坐下。

  这便是军中的规矩。

  你没本事,那是连狗都嫌,你有本事,那是人人都要高看一眼。

  沈冽这一仗虽然打得难看,又是烂泥又是死马的,但结果却是实打实的。

  “史帅到!”

  帐外亲兵一声长喝。

  原本还坐得歪七扭八的众将,齐刷刷的站了起来。

  那位刚才还要拉着沈冽喝酒的张指挥使,更是一口吞下嘴里的酒,把碗一扔,立正站好,连大气都不敢喘。

  帐帘掀开。

  史弘肇大步而入。

  这位绰号“铁骨将军”的河东名将,今日并未披甲,只穿了一身圆领窄袖袍衫。

  他目光如电,在帐内扫视一圈。

  众将皆低头,噤若寒蝉。

  “都站着作甚?坐。”

  史弘肇走到主位坐下。

  “今日是庆功宴,不谈军法。”

  众将这才敢落座,只是那屁股都只敢沾半个边。

  “沈冽。”

  史弘肇忽然点了名。

  沈冽起身,抱拳:“末将在。”

  “这回代州之战,你当居首功。”

  “你就直说,你怎么把王晖那三百亲军给留下的?”

  沈冽略一沉吟。

  这问题不好答。

  若是说自己智计百出,那是在侮辱史弘肇的智商,若是说全是运气,那是在贬低自己的价值。

  “回都将。”

  “没别的法子。就是拿命填。我扶危都死了七十三个弟兄,伤了一百多。用这些命,把那三百匹马给填住了。”

  帐内一片死寂。

  史弘肇盯着沈冽看了半晌,忽然笑了。

  “好一个拿命填。”

  他端起酒碗,竟是遥遥敬了沈冽一下。

  “是个实诚人。不像那些酸儒,打个仗还要扯什么兵法。在这乱世,命就是最硬的道理。”

  说罢,史弘肇一饮而尽。

  沈冽也端起酒碗,仰头灌下。

  这酒有些浑,还有些酸。

  “坐吧。”史弘肇挥挥手。

  “如今这世道,光会杀人不行,还得有点脑子。往后这天下大了去了,某家手底下,缺个能办事的人。”

  酒过三巡,史弘肇突然感叹了一句,语气中带着几分莫名的意味。

  “你是个明白人。”

  史弘肇放下酒碗,若有所思。

  “王晖那个脑袋,是你砍的,也是你让人送给李从熙的。这功劳,李从熙占了一半,但我知道,那是你的本事。”

  沈冽没接话,只是微微欠身。

  在这乱世,上司抢功是常态。

  能给你留一半,已经算是讲究人了。

  “李从熙这小子不错,但太软。”

  “扶危都是新军,底子薄。你若是跟着他混,这辈子也就是个都虞候。”

  “那依都将的意思?”沈冽问道。

  “来我这里。”

  史弘肇说得很直接,“这次回去,官家肯定要有大封赏。某家这位置,怕是还要往上挪一挪。”

  李从熙在一旁只是闷头吃肉,似乎根本没听见。

  他是个聪明人,知道这种时候自己最好不要插嘴。

  沈冽倒是心中微动。

  按照历史走向,不出两个月,刘知远就会大封功臣。

  史弘肇这厮虽然脾气臭,但确实是刘知远的铁杆心腹,日后更是官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,权倾朝野。

  若是能搭上这条线,至少在这后汉一朝,算是有了个硬靠山。

  当然,沈冽也清楚,这史弘肇最后也没落个好下场。

  但那是后话。

  眼下这世道,能活过今年就算赢。

  至于几年后的事,那是几年后的沈冽该操心的。

  沈冽站起身,端起酒碗。

  “蒙都将抬举。”沈冽没有说什么赴汤蹈火的废话。

  “沈冽这条命是捡回来的。在这乱世,谁给活路,谁给饭吃,这命就是谁的。”

  这话回得滴水不漏。

  既给了一旁李从熙的面子,又表明了愿意投靠的态度。

  现在的扶危都,虽然挂着刘知远亲军的名头,但在指挥序列上,那是归史弘肇管的。

  换句话说,他沈冽现在本来就是史弘肇的人。

  既然如此,这大腿不抱白不抱。

  “哈哈哈!”

  史弘肇大笑,显然对这个回答极为满意。

  在这五代十国,谈什么忠君爱国那是扯淡。

  这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换,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坦诚,反而最让人放心。

  夜色渐深。

  宴席散去,沈冽走出府门。

  “都虞候,如何?”一直在门外候着的刘庆凑上来,这傻小子怀里还揣着两个白面馒头。

  沈冽接过一个馒头,咬了口,面香四溢。

  “回去睡觉。”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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